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乳制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昌政办〔2010〕5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乳制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会议要求和相关领导指示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乳制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请务必抓好落实。
一是要严格落实《清查问题乳粉专项行动承诺书》逐级签字制度。各乡镇区党政一把手必须都在对县政府的《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后,由分包县领导签字;各村(居)委会书记和主任必须在对本乡镇的《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后,各包村的乡镇负责人(副乡镇长、副主任)也必须在所分包村(居)的《承诺书》上签字。
二是要深入做好清查工作。各乡镇区入户清查工作必须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主本人要在《问题乳粉清查表》上签字。
各相关部门的清查工作必须达到不漏一企、不漏一库。企业法人和各相关部门的检查组组长要分别在《问题乳粉清查表》上签字。要深入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日报告工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做好日报告的同时,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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