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公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限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编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并于2月28日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公布途径
各单位要通过 "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专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公布栏目。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标题为 "昌黎县×××局(中心、管委等)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或 "昌黎县×××镇(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三、高度重视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编制公布工作的单位,将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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