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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3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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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201078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10]9号)规定,依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计发[2010]8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特制定《昌黎县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昌黎县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农作物良种补贴是国家推出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种棉积极性,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2010年实际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四种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覆盖原则。2010年,对全县范围内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照农民实际种植面积据实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认证推介主导品种,品种推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主导品种确定后,省农业厅通过河北人信息网和河北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过期淘汰和跨区种植的品种。

(三)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在全县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10年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水稻、棉花每亩各补贴15元;小麦、玉米每亩各补贴10元。

四、补贴方式

2010年水稻、玉米、小麦、棉花良种补贴,采取以“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补贴资金。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面积和品种,村委会认真核实做好登记、公示等工作,各乡镇(区)负责审核汇总等工作。为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张锋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昌黎县落实良种补贴惠农政策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工作中,对虚报面积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除取消当年的所有涉农补贴外,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公开推介优良品种。今年,我县继续实行主导品种推介制,农民自愿购种,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干预,不得以良种补贴名义骗取农民购种。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县农业局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补贴作物出苗后核实面积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通过 “一折通”方式,直接向享受补贴的农户发放。

(四)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三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保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的强大合力。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各乡镇(区)负责统计、核实、数据汇总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二)强化政策宣传和项目公示。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广大群众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使用优良品种的积极性,同时严格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县财政、农业部门要设立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县农业局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确保农民使用上放心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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