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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昌黎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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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通知〔201035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适应反假货币形势的需要,推动全县反假货币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决定对县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和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召集人:杨晓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尹立平 人行昌黎县支行行长

员:马 人行昌黎县副行长

黄金顺 县政府金融办

王桂林 县工行副行长

张继春 县农行副行长

王向民 县中行副行长

王利宏 县建行副行长

肖宝森 县发行副行长

陈建波 县联社副主任

党福全 县邮政银行副行长

于俊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金江 县法院副院长

张志云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振富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连岗 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广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昌黎日报社社长、总编

张冰洁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刘长顺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杨文生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昌黎县支行金融管理部。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是:人民银行昌黎县支行负责反假货币的日常工作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制、贩假币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打击犯罪,组织开展假币犯罪专项打击;检察机关、法院负责对涉嫌假币案件进行诉讼和审判;金融机构负责反假币常识的宣传普及、咨询服务、技术鉴定和假币收缴工作;新闻、宣传部门协助金融部门做好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对一些典型假币犯罪行为进行曝光;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防止犯罪分子在市场上伺机投放使用假币。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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