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为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按照《河北省历史建筑确定和保护技术规定(暂行)》(冀建规〔2017〕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普查申报等工作的通知》(冀建城管函〔2022〕6号)相关要求,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确定二龙石板桥、长峪山石洞2处建筑为昌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共同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附件:昌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昌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
建筑名称 |
地点 |
类别 |
建筑年代 |
1 |
二龙石板桥 |
龙家店镇绕弯东村 |
桥涵码头 |
清 |
2 |
长峪山石洞 |
两山乡长峪山村 |
其他建筑 |
1971年 |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