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16〕31号),决定对省政府部门下放的49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衔接,其中12项行政权力事项由市级衔接后进一步下放(或委托)县区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涉及我县的7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此次衔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确保衔接落实到位。
二、各部门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要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衔接市政府部门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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