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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昌黎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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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县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履行法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总局、省局、市局要求,结合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昌黎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含食品添加剂企业,不含特殊食品、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计划构成

(一)制定计划。根据我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实际情况和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重点,确定2023年度我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是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情况,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食品生产追溯体系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要求的项目和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跟踪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对于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依法撤销、吊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数据录入。及时将检查、整改情况录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动态分析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状况,确保数据的实时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覆盖,履职尽责。县局食品生产股根据本辖区食品生产安全状况,按照风险分级综合评定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制定本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各分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开展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辖区食品生产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及时处置,消除隐患。对省、市级监督检查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各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存在问题,和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四)注重引领,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广播、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以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2023年度昌黎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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