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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北昌黎工业园区西区整体开发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27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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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河北昌黎工业园区西区整体开发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快与秦皇岛市金盛达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步伐,尽早发挥园区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北昌黎工业园区西区整体开发推进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苏景文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学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振民 县政府副县长

员:费来文 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聂永成 县长助理、河北昌黎工业园区管委主任

夏友军 县长助理、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孙海涛 县长助理、县商务局局长

薛长宝 县委农工委书记

杨晓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牛立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小波 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郝志军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佑海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安学民 县国税局局长

杨连盛 县地税局局长

杨为民 昌黎镇镇长

城郊区管委主任

河北昌黎工业园区西区整体开发推进领导小组下设成本测算组、征地拆迁组、土地规划组和政策法规组四个工作组。

成本测算组:由河北昌黎工业园区、县委农工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昌黎镇、城郊区抽调专人组成,负责测算西区整体开发推进的总预算以及土地的调查、统计等各项工作。县委农工委具体负责测算邢庄村和两河村的搬迁成本;财政局具体负责测算整体开发的各项补偿费用和标准;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测算土地收储、整理、开发的相关税费;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测算园区路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成本;昌黎镇、城郊区具体负责测算所辖村庄农民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赔偿费用。

征地拆迁组:由县委农工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拆迁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昌黎镇、城郊区抽调专人组成,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县拆迁政策,制定村庄合并及拆迁安置计划,对园区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并作好村民的补偿、安置工作;同时做好纠纷调解等稳定工作。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由昌黎镇、城郊区负责。

土地规划组:由河北昌黎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政策法规组:由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抽调专人组成,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收集整理工作,为园区整体开发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发展改革局和建设局具体负责研究协议中有关BOT、特许经营等内容的法律依据;国土资源局提供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依据;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提供有关税收及政府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法律依据;商务局负责研究园区招商引资的奖惩办法;法制办为合作协议提供法律依据。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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