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昌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秦政[2009]232号)要求,为做好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昌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苏景文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王 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 费来文 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林 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永杰 县公安局局长
田树春 县民政局局长
赵洪新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李胜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为民 昌黎镇镇长
卢桂佳 路东办事处主任
刘 飞 路南办事处主任
袁 伟 路西办事处主任
刘 民 城郊区管委会主任
李 锋 龙家店镇镇长
贺大鹏 安山镇镇长
赵建民 朱各庄镇镇长
费忠民 靖安镇镇长
刘洪波 新集镇镇长
曹 忠 茹荷镇镇长
梁纪新 刘台庄镇镇长
强振勇 泥井镇镇长
白 璐 大蒲河镇镇长
董玉军 荒佃庄镇镇长
陈永军 十里铺乡乡长
徐实践 马坨店乡乡长
郭 毅 葛条港乡乡长
尤伯言 团林乡乡长
陈 哲 两山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胜奇同志兼任,办公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2030819。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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