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4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昌黎县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0日


昌黎县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活动实施方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运用 "走遍秦皇岛" 监管信息平台,开展燃气安全走访巡查督导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走访巡查督导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二、活动范围及方式

(一)开展范围:昌黎县全域

(二)活动方式:运用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微信小程序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设备、用气单位场所用气环境进行走访巡查,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三)巡查人员:

1.县层面:政府主管负责同志,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管负责同志及有关股室负责

2.乡镇园区层面: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关股室负责人

3.企业层面:企业法人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

三、巡查督导内容与分工

对管道燃气企业走访巡查督导主要内容。企业未取得相应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未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有效的从业资格证;规章制度不健全;未落实 "双控" 机制,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未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未按规定落实入户安检;未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对投运超过20年或材质不合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未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及工作清单,巡检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未及时消除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占压等问题;未能提供气质检测报告;未设立或未公开服务热线、紧急抢修电话;未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场站安全罐区不具有紧急切断功能装置或装置失效;罐区内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不齐全,装备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紧急关断系统未正常投运等。

对液化石油气企业走访巡查督导主要内容企业未取得相应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未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从业人员;未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未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未按规定落实入户安检;未建立用户台账;从业人员未取得相立有效的从业资格证;规章制度不健全;为非自有气瓶充装;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存在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等。

对餐饮农贸市场、小吃一条街、商住混合体等用气场所,学校、幼儿园等教育系统用气单位,医院、诊所卫生所等卫生系统用气单位养老院敬老院、救助站、孤儿院福利院等民政系统用气单位居民住户农村住户走访巡查督导主要内容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或灶具超出使用年限;使用管道燃气未加装自闭阀或自动切断装置;私接 "三通" 使用非专业或不合规软管;违规使用可调节式减压阀或减压阀不能正常使用;连接软管超长超过2米);未加装符合气质要求的报警装置或装而不用;报警装置安装位置不正确;一个空间内存在双气源或双火源;使用不合格气瓶或 "黑气瓶" ;100KG气瓶未设立单独气瓶间或设立的气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无安检记录;工作人员不懂或不熟悉燃气安全使用常识;高层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燃气报警装置数量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等。

)对燃气运输企业走访巡查督导主要内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燃气运输;超越许可事项,非法转让或出租许可证件从事燃气运输;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规定的车辆从事运输燃气;未按规定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检验检测。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旅游文广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宗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严格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燃气走访巡查督导工作。

四、活动要求

层面。对燃气企业或用单位包括社会机构开展走访巡查督导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半年不少于1次;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同志每月不少于1次,相关股室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次。

二)乡镇层面。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或用户单位包括社会机构开展走访巡查督导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同志不少于1次,有关股室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次燃气网格员每周不少于1次。

三)燃气企业层面。对燃气企业所属设施设备包括代管运行设施设备、重点风险源区域、燃气用户开展走访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每周不少于1次,专职巡检人员每日不少于1次。

走访巡查督导人员运用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微信小程序对用气单位现场走访巡查督导情况进行记录将发现问题拍摄照片上传系统并督导整改。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6月15日前)。由县住建局牵头,统计各级走访巡查督导人员名单建立燃气用气单位点位台账和走访人员名单。同时,适时对走访巡查督导人员就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微信小程序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二)正式实施阶段(2023年6月1日开始)。各级各类走访巡查督导人员,按照职责任务全面开展走访巡查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积极组织参与。各相关单位根据燃气安全管理需要开通账号,运用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微信小程序组织开展走访巡查活动,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强化督导考评。走访巡查督导人员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走访巡查督导,每次走访巡查督导企业不少于2家或燃气用户不少于5家,并在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微信小程序上做好记录及资料上传。县住建局负责对落实走访巡查督导情况进行汇总、考评,每季度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防范举措、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营造开展 "走遍秦皇岛-燃气安全" 活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燃气安全意识。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