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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5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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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615

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拟征收昌黎镇四村村南、宾水大街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拟征收昌黎镇四村村南、宾水大街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拟征收昌黎镇四村土地5.6292公顷、昌黎镇五村土地1.1885公顷,其中农用地6.8177公顷(其中耕地6.6940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

(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拟征收昌黎镇四村土地0.0944公顷,其中农用地0.0944公顷(其中耕地0.0944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昌黎镇四村、五村土地6.9121公顷位于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40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497.6712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昌黎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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