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昌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昌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办字[2011]3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昌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朱玉安 县林业局局长
郝志军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牛立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董祝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爱东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海波 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蒋怀普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闫长顺 县环保局副局长
于克让 县农业局副局长
秦振山 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淑红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 强 团林林场副场长
王 翔 县发改局农经科科长
昌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玉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爱东、刘海波和张淑红等同志兼任,办公室电话2023940。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依法有序地开展好工作,确保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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