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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11年全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9件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2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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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2011〕5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依据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县政府研究,梳理制定了《2010年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11年全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9件实事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确保圆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

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每季度(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和12月30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汇报一次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9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县政府将定期进行调度,适时组织督查,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终,各责任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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