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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昌黎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24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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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完善金融支农服务方式,稳妥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昌黎县支行制定的《昌黎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昌黎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县做为省级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试点推广县,在2010年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特制定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定的战略目标,以服务 "三农" 为宗旨,优化账户服务,加大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力度,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切实发挥支付结算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发展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坚持以点带面,加快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努力满足农村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在2010年达到发达示范县标准的基础上,2011年积极引导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向纵深发展,使银行卡、ATM机、POS机、支付系统等在农村的发行、布放量比2010年增长15%以上、非现金支付量比2010年增长20%以上。
(一)银行卡工作。
1、重视银行卡下乡工作,加大银行卡知识宣传、培训。银行卡等金融产品推广到广大农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对于减少农村地区的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消费、扩大税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银行卡下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力争到2011年底在农村发卡量达到45万张,比2010年底增长15%以上。
2、创建银行卡示范村,提高银行卡在农村的覆盖率。确定 "大蒲河乡邱营村" 为开展 "一卡通" 银行卡示范村建设示范基地。人民银行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把银行卡示范村建设与农户贷款、农副产品收购、家电下乡、政策性补贴、新农合、新农保、代发农民工工资等结合起来,要采取各种办法促使农民接受、使用银行卡,使农民真正享受到 "一卡通" 带来的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年底示范村人均持卡比例达到85%以上。
3、启动 "刷卡无障碍街区" 创建活动。选定城关民生路为 "刷卡无障碍街区" 示范点。人民银行县支行组织金融机构在创建工作中下功夫、出实招,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具体。到2011 年末, "刷卡无障碍街区" 商户的POS 机具覆盖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30家商户的POS 机具布放率达到100%。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商户,到2011年末,农村16个乡镇中等以上商户POS 机具布放达数量达150台、覆盖率 达到60%,真正让农民享受到现代支付工具带来的便利。
4、积极推进示范基地的银行卡支付推广工作。2010年在新集镇确立的---昌黎县嘉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农村支付环境改善工作示范基地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积极推进的指导原则,继续提升银行卡支付水平和场内资金结算效率,力争到2011年末发卡量达到4000张以上,非现金支付额达5千万元,增长达30%以上。为继续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今年在大蒲河镇的甜玉米加工方面确立一到两处银行卡支付示范基地,为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二)加大支付结算硬件设施的投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视农村网点支付结算硬件设施的配备,要投入物力和财力,加大自助设备在各乡镇的布放量。力争到2011年末,在16个乡镇都能布放ATM机,使ATM机在农村的布放量达到16台。
(三)创新支付结算工具。
积极借助手机、网络、电话等具有大规模覆盖率的通讯设备,加大电子支副业务、电话转账业务的宣传,增强电子支副业务的拓展力度,使这些新的支付工具增长量达15%、非现金支付增长率达到2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2011年1月-5月,县人行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农村地区部分市场进行实地调查,深入企业,充分了解企业支付结算业务需求, 充分调查论证,谋划实施方案。
(二)2011年6月份分别召开人行行长办公扩大会议、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组织研讨、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在实现近期目标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继续扩大效果,确保远期目标顺利实现。
(三)2011年7月召开示范基地现场会,动员全辖力量,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声势。推广先进做法,布置实施方案,分步组织落实;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宣传力度。
(四)2011年8月-11月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持续推进,人民银行及时掌握示范点、示范村等各项工作目标完成进度,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关注,并协同各方面予与解决,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2011年12月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较好、成效显著的各相关单位给予表彰。
四、工作措施
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优势,以处于经济优势地域为拓展突破口,以蔬菜、皮毛、甜玉米、酒葡萄四个市场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要拓展市场,继续培育示范点,通过在示范点增加设备投入,调整、充实业务技术人员,推动示范点非现金支副业务正常开展,以点带面,逐渐拓宽市场。
(一)加强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由县政府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推进、协调、配合工作。
(二)划分区域,量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自优势,明确工作重点,农业银行、县联社、邮政储蓄银行重点针对农村地域拓展非现金支付服务建设,一是优化基层网点支付服务方式、业务人员配置,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培育优势地域,加大ATM、POS机具和转账电话等硬件设施的投放力度。其他金融机构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选取重点区域,安装自助设备,加大电子支付产品的营销力度。
(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县人民银行协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联合宣传力度,精心筹划,通过新闻报道、专栏介绍、现场演示、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攻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对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习惯,10月份为集中宣传月,在小蒲河村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宣传活动;在经济比较发达、产业比较集中的新集、大蒲河、刘台等乡镇,在农行、县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的营业网点设立 "宣传服务站" ,确定宣传项目及具体内容,定期开展宣传活动。以服务站为依托,形成辐射面,建立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长效机制。一是在每个金融机构营业窗口设立常年咨询台,由专人负责接受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业务咨询;二是把开展 "集中宣传月" 活动与送金融知识下乡相结合,把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使用知识送上门,提高农民对各类支付结算工具的认知度;三是每各行(社)选取5家重点村镇中有影响力的企业或个体户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和联系人,引导和带动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
(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量化考核责任制。为掌握工作进度并及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推进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告、季总结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月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金融机构工作进度,总结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反映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具体措施,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和决策。
(五)加强督导和协调。县人行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成立督导小组,定期下乡,督促指导、协调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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