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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昌黎县黄金海岸北区建筑自行改造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昌政[2010]31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16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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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海岸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昌黎县黄金海岸北区建筑自行改造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昌政[2010]31号)中的有关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昌黎县黄金海岸北区建筑自行改造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昌政[2010]31号)予以废止。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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