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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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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办〔2008〕36号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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