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一条街”专项整治强化税收管理的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开展 "一条街" 专项整治强化税收管理的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开展 "一条街" 专项整治强化税收管理的
方 案
为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人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强化户籍管理,全面清查漏征漏管户;确保纳税公平,逐步提高整体税负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达到 "整治一个区域,规范一个地区" 税收秩序的目的。
二、检查范围
检查地域:城市主干道(民生街、碣阳大街、地王大街等)
检查对象:检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房屋出租(自营)行为的纳税人。
检查项目:房产税收缴纳、户籍管理、定额核定核查、个体建账和单位纳税人建账检查、停(歇)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7年3月15日-2017年4月15日)
通过报纸、广播、标语、流动宣传车以及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公益广告、设立咨询电话、利用通讯手段等方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昌黎县国税局、昌黎县地税局《关于个体税收专项检查的公告》和《致房屋出租纳税人的一封信》张贴到各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市场、办税大厅等位置,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登记及纳税申报。在税务征收大厅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窗口,接受纳税人咨询,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帮助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缴纳,为纳税人登记、申报和解缴税款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同时,在公开办税场所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漏征漏管户和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16 日-2017年11月30日)
根据县城地域分布情况,成立五个联合检查组。每个小组由税务部门业务骨干带队,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城建部门、城管部门、昌黎镇街道办事处各抽调一名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实地阶段的入户核查工作。查询纳税人登记状态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户籍信息准确,清理漏征漏管,全面了解和掌握经营户生产经营、申报纳税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实时进行处理。每天核查结束后,向综合治税办汇报当日检查情况。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 15日)
专项清查工作完成后各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对清查工作中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便于操作和推广的单税种管理措施,在系统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
四、职责分工
县综合治税办:负责城市主干道专项税收管理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相关信息的交换与汇总,组织协调专项税收管理工作,并提供经费保障。
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制定具体的清理检查方案,提供纳税人登记信息、申报信息、征收信息、发票信息、定额核定采集信息等。结合工商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户籍信息、房产部门提供的房产信息、公安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信息开展清理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税源基础数据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征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核查范围内的纳税人户籍登记信息,抽调专门人员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县建设局: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加强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对不备案的,依法处理;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向清查小组提供经营性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及房屋租赁登记信息;在清理过程中,参与清理并组织、督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配合税收清理工作,向地税部门提供房产基本信息,抽调专门人员配合清理工作。
县公安局: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建立房屋出租登记。向清查小组提供房屋租赁情况登记信息、外来人口房屋承租信息。抽调专门人员对各检查组实地清查工作给予协助,依法进行护税工作。
县城管局:抽调专门人员对各检查组实地清查工作给予协助,依法进行护税工作。
昌黎镇:从相关街道办事处抽调专门人员配合清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此次专项税收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加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检查的目的和意义,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为确保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配合,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配合,共同协作,研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税源管理合力。税务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职责,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宣传指导、征收管理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所查问题要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三)加强管理,务求实效。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在加强税源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的同时,要补充和完善税源档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依法办理登记,将漏税户变为纳税户,务求做到清查一个领域,堵塞一批漏洞,将专项税收管理工作的成果变为长效增收的基础税源。
(四)加强考核,建立机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列入政府对部门的重要考核和评定内容。对清理工作履职较好单位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各单位的积极性,对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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