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工委、管委,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市、县政府 "一问责八清理" 工作部署和市人社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工作,特制定昌黎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是 "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营商环境和人才成长环境的重要措施。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对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资质证等各类证书实施清单管理,清单以外的一律取消,对于违规开展认证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各单位及其行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重点。本次专项清理问题自查的方向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职业资格培训、证书发放问题,二是职业资格证书使用、认证问题;工作重点是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对本部门、单位面向劳动者个人及组织机构发放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书、上岗证书、资质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进行全面清理。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由县人社局牵头,责任单位为县人社局相关行政股室及县直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具体分工为:
1.县人社局负责全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问题整理汇总和上报;
2.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行业协会(组织)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的专项清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和措施,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本部门及所属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资格专项清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我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按县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
附件:昌黎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昌黎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
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按照县政府和市人社局 "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现就我县开展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 "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部署,扎实推进 "放管服" 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职业资格改革基础上,对于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设立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的情形和违规设置职业资格考试发证等行为,最大程度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 "获得感" 。
(二)清理原则。开展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加快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促始机关加强顶层设计,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
2.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更多发挥企业、行业和社会组织在人才评价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
3.强化监管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监管权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能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三)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清理专项行动,确保我县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减少和规范到位,为劳动者就业、企业营业和人才评价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国务院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是否仍然存在违规培训、鉴定(考试)和发证问题。
(二)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55项职业资格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省政府取消的27项职业资格是否仍然存在违规培训、鉴定(考试)和发证问题;对省政府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28项职业资格是否仍然存在变相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或通过培训方可就业(企业营业)的问题。
(三)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对各级各单位面向劳动者个人发放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书、上岗证书、资质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书进行全面清理摸排,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书,逐个厘清其与劳动者就业、企业营业准入、企业资质晋升、人才评价之间的关系,建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
三、清理方式
(一)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各有关部门(管辖的行业协会)对照清理工作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清查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组织开展的培训、考核、发放的各类合格及等级证书,全面梳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重点督查。在自查的基础上, 6月底前,进行重点督查,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专项督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三)强化社会监督。在县人社局网站公开职业资格专项清理工作事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上报;对于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专项清理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报道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部署全县清理工作,研究在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行动的统筹协调、谋划布置、组织推动和督促协调。建立周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于每周一前将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发现问题的实行 "零报告" 制度,未上报的单位视为 "零报告" 。
五、其他
本方案参考文件
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版)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58项。其中准入类3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92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87项)
详细目录也可由公共邮箱zjg2605005@163.com下载,邮箱密码:2605005。
2.省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职业资格项目的文件目录
(1)冀政办发[2015]24号
(2)冀政办发[2016]17号
(3)冀政办发[2016]24号
(4)冀政发[2015]39号
(5)冀政发[2016]12号
(6)冀政办发[2017]1号
附件:1.昌黎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
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昌黎县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专项清理
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付德宏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建民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立君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艳芳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玉星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刘立君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曹丽阳 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股长
成 员:贾铁良 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职改办主任
李永新 县技工学校副校长
刘占锋 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张宝坤 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股股长
杜春晓 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董春先 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侯淑红 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副股长
联络员:侯淑红 0335-2605005
投诉举报
关于印发《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市:关于印发《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工作实施方案.doc
县关于印发《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doc
职业资格清理专报第一期.pdf
职业资格清理专报第二期(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pdf
职业资格清理专报第三期.pdf
关于印发《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国家最新职业资格目录.xls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4项)及监管责任单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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