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18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昌黎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18年)》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6日
昌黎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
(2017-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建设,依据《秦皇岛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18年)》(秦政字〔2016〕2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按照秦皇岛市示范区建设统一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建立我县完善的公共文化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昌黎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我县建设京唐秦轴线上的 "微中心" 提供重要支撑。
二、规划目标
到2018年底,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更加完善,公共文化产品丰富多样,公共文化服务高效便捷,公共文化队伍发展壮大,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有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县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标准要求(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每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本市的先进水平。实现县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有文化广场)。
1.目前现状:已建有国家二级图书馆1个,国家三级文化馆1个。乡镇(街道)级:17个乡镇、3个街道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级: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建有率达到了97%。
2.发展目标:力争到2018年底,建成文化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3.工作举措:完善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县文化中心建设进度。提升改造现有 "两馆" 。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标准要求(2):公共图书馆建设。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人均占有藏书0.8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
1.目前现状:县图书馆为国家二级图书馆,已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2.发展目标: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3.工作举措:按照国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和城市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阅读需求,扩大图书馆服务面积。提高县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量和人均年新增量等。推进我县图书馆分馆建设,设置流动图书服务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质量。
标准要求(3):文化馆建设。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1.目前现状:县文化馆为国家三级文化馆,已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2.发展目标:争取2018年文化馆搬迁新址,面积达5000平米以上,争创国家一级馆。
3.工作举措:推动文化中心建设,争取2018年文化馆搬迁新址,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和国家《文化馆建设标准》要求,合理确定建筑规模。按照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加强文化馆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标准要求(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乡镇(街道)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全县17个乡镇、3个街道文化站中,16个文化站面积达标,其中,大蒲河镇、龙家店镇、刘台庄镇文化站为单独设置;安山镇及三个街道文化站面积低于建设标准。
2.发展目标:到2017年底,全部综合文化站达到三级站以上标准。
3.工作举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提升改造现有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设施,推进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完善服务记录,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服务标准化。督导未达标综合文化站完成改扩建和新建。
标准要求(5):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建设。70%的村(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米,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我县共有418个行政村、23个社区,目前,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97%,农家书屋覆盖率93%。
2.发展目标:整合基层文化资源,达到标准要求。
3.任务举措:通过新建、改扩建或整合利用的方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具体措施,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从组织体系、经费机制、资源配置、人员保障等方面进行有效整合,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最大服务效益。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标准要求(6):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高于省、市平均水平,以镇(乡)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标准,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通过示范区创建,我县全面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
2.发展目标: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3.工作举措:落实《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和《文化馆服务标准》,结合省级公共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依据《昌黎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指导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标准要求,逐步形成保障基本、统一规范、惠及全民和适应现代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标准要求(7):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根据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城乡基层服务和资源缺口,集中实施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1.目前现状:已达标。针对农村地区,我县广泛开展了 "政府买单百姓看戏" "情牵百姓 助力基层" 文化惠民巡演、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碣石文化大讲堂等公益文化惠民工程。在重大节庆日,开展 "五一" 劳动节慰问清洁工、 "六一" 聋哑学校送温暖、重阳节敬老院文艺送爱心等慰问、扶贫解困、关爱弱势群体等帮扶活动。
2.发展目标: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3.工作举措: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建设,在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向其倾斜。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实施 "结对子、种文化" 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拓展重大文化惠民服务 "三农" 内容,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培育力度,推进基层文化服务活动开展。调动乡镇、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自发开展文化活动的热情。
标准要求(8):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设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1.目前现状:已达标。每年免费向农村放映公益数字电影。图书馆设立了少儿活动专区,开设碣石文化大讲堂。文化馆定期开展文化活动,与县残联联合举办 "残疾人文化活动周" ,到县聋哑学校举办慰问活动等,深受残疾朋友好评。同时,文图两馆还经常性开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文化艺术和专业技能培训,为生活困难群众送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2.发展目标:满足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需求。
3.工作举措: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在公益文化设施专门设立方便上述特殊人群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打造 "文化养老" 文化品牌,依托老年大学,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和展演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开展 "文化助残" 活动,开展助残慰问演出、残疾人文艺培训辅导等活动。文图两馆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实施 "文化惠农" 工程,开展文化艺术和专业技能培训,提供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满足对文化的需求。针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扶贫解困、文化慰问等活动。
标准要求(9):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 "菜单式" "订单式" 服务。开展馆际合作,推进本地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 "一卡通" 、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近年来,我县以文化惠民为目标,以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机制完善为保障,以创新驱动为手段,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效能全面提升。通过 "文化信息员" 制度、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调整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送戏下乡" 等项目中,实行了 "菜单式" 服务模式。通过开展文化站长工作会议,增进县乡文化交流。
2.发展目标:达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要求。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制定并定期发布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以 "我们的节日" 为主题,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民俗节庆和文化主题日等组织开展一系列节日民俗活动。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积极探索并推进文化服务 "一卡通" 、 "文化惠民卡" 等项目,开展公共文化巡讲巡演,促进文化艺术交流,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标准要求(1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所有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项目,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目前,我县现有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等免费开放工作已基本达到国家要求。
2.发展目标:人民群众可就近享受各级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服务。
3.工作举措:继续加大文化馆、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落实免费开放资金,丰富开放内容,优化服务质量。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文化中心、老奤民俗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力争尽早实现开放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文化服务。积极探索将民办图书馆、民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免费开放范围。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用水、电、气价格参照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标准要求(1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县图书馆以总分馆等多种形式形成服务体系,实现通借通还。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目前,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了1台流动服务车,开展的流动服务均已达标。图书馆建立了6个分馆,在省内率先实现了与市馆馆际互借,通借通还,广大市民可通过各级电子阅览室和文化共享服务点免费享受数字文化资源。
2.发展目标:文化机构实现流动化和数字化服务。
3.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流动服务车的优势,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大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建设力度,完善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特别是高校的数字资源,开展数字文化服务,强化共建共享。
标准要求(12):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文艺演出。
1.目前现状:已达标。
2.发展目标: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内容。
3.工作举措:继续开展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和 "政府买单百姓看戏" 工程。充分调动基层业余文化团队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依托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
(三)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方面。
标准要求(13):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1.目前现状:已达标。目前,县文旅委已建成了文化旅游网站,县图书馆建有电子阅览室,能够有效开展数字文化服务。
2.发展目标: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3.工作举措:完善昌黎文化旅游网站建设,加强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适时更新文化信息,面向社会公布。结合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继续争取国家和省数字设备支持,全面推进全县数字文化建设。
标准要求(14):文图两馆建有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3TB。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文图两馆还未建立特色数据库。图书馆数字资源达4TB。
2.发展目标:达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及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添置必备的数字文化设备,建立1个具有我县特色的数字资源数据库,以满足群众的数字文化需求。
标准要求(15):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目前,全县文化共享工程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建设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乡镇基层服务点1个,数字文化驿站12个。
2.发展目标:达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借力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为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文化设施,方便广大群众浏览数字文化服务资源。加强数字文化设施管理,优化传输速率。
标准要求(16):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1.目前现状:县、乡、村三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已经建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已经实现全覆盖。
2.发展目标: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全县数字文化资源,实现互通互联、共建共享。
3.工作举措:加强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各级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开展数字文化服务。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心平台,促进基层数字文化共建共享。
(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方面。
标准要求(17):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
1.目前现状:已出台《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文旅委、县财政局、县体管中心等部门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昌政办发〔2017〕3号)。
2.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
3.工作举措: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要有实质性推进。
标准要求(18):发展文化志愿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
1.目前现状:相关部门未制定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
2.发展目标: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文化志愿活动服务机构,建立文化志愿者招聘、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制。推出一批惠及全民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载体,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3.工作举措:出台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和 "结对子、种文化" 工作机制,鼓励文化志愿者到基层教、传、帮、带。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能力水平,打造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完善激励机制,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标准要求(19):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
1.目前现状:已达标。实施了 "政府补贴、文化惠民" "牵手京津冀 欢乐进万家" 等惠民工程,相继聘请 "大庆小芳" 组合、赵丽蓉的关门弟子李玉梅等知名演员和省、市直专业院团来我县演出,市民可以免费或以低票价欣赏艺术演出。
2.发展目标: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提高群众文化消费意识。
3.工作举措:研究出台建立和完善文化消费补贴制度,通过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的方式,努力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大力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制定鼓励和支持农村文化消费的有关政策。
标准要求(20):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
1.目前现状:已达标。目前,我县有县级文艺团体1个,民营文艺团体8个,长期活跃在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已成为丰富全县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力量。
2.发展目标: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有平台、有制度、有项目、有资金。
3.工作举措: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的引导、扶持和管理。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积极发展群众文化团队,并建立支持制度,为群众提供交流展示平台。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方面。
标准要求(21):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发挥本地基层党委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1.目前现状:已达标。我县已成立了领导体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实施了各类文化项目。
2.发展目标: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3.工作举措:项目由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把文化建设发展纳入本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加以推进实施。
标准要求(22):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本地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建立了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了服务项目和流程,组建了各个行业的管理协会,建立了工作机制。
2.发展目标:达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对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服务标准,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协会的基础上组建理事会。完善群众意见反馈、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标准要求(23):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1.目前现状:已达标。已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
2.发展目标:达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通报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结果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研究群众认可、操作可行的群众满意度考核办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
标准要求(24):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落实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公共文化财政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专项资金。
1.目前现状:已达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发展目标:构建持续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文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工作举措:保障公共文化建设所需资金,改革财政文化支出方式,大力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推广运用PPP等方式筹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提高文化项目安排的科学性。
标准要求(25):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3名以上,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
1.目前现状:未达标。按照创建示范区要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均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大部分为兼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均配备了1名文化管理员,但未落实公共财政补贴的要求。
2.发展目标:达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设置公共文化岗位,落实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岗位补助。
标准要求(26):县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80%。
1.目前现状:已达标。
2.发展目标:继续巩固提高。
3.工作举措: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设置、公开考录制度,保障文化单位业务人员比例和质量。
标准要求(27):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
1.目前现状:我县业余文艺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发展到550余个。
2.发展目标:达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吸纳更多业余文艺骨干和文化志愿者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扶持和引导基层文艺队伍发展,确保每个社区和村有2支以上文艺队伍。
标准要求(28):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教学体系。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1.目前现状:已达标。
2.发展目标:继续巩固提高。
3.工作举措:研究制定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我县党校教学体系的具体措施。继续加强各级各类文化单位在职人员培训,保证必要的经费,确保培训时间高于要求的时间标准。
(七)其他方面。
标准要求(29):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1.目前现状:已达标。通过示范区创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省、市文化部门的肯定,创新了体制机制和服务方式、手段。
2.发展目标: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探索研究有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式和手段,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凸显我县特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标准要求(30):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展开研究,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制度成果,并通过验收。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配合市文广新局开展了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供给" 的课题研究。
2.发展目标: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加强成果转化。
3.工作举措:不断研究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研究,努力形成有价值的成果,指导全局工作开展。
标准要求(31):涉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有关部门按上级部署积极推进涉及文化的内容。
2.发展目标:达到最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落实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最新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标准要求(32):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1.目前现状:基本达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注重文化工作开展。
2.发展目标:达到最新标准要求。
3.工作举措: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加强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利用,为群众共享,形成全方位、高效率的工作合力,促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工作协调运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要充分认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目标任务。要明确承担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全力推进,要按照菜单式分解、集约化管理、审计式验收和公开化奖惩的要求抓好落实。
(三)制定政策措施。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逐件逐条抓好落实,同时要制定推进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强化工作措施,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资金支持。要把重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各项文化惠民工程的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重点向基层倾斜,大力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用水、电、气价格标准执行居民价格标准。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宣传示范区建设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多方支持,密切配合,提供保障。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推广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费理念,积极培育品位高雅的文化消费习惯。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营造全县文化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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