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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加油站绿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2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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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石油公司、加油站(点),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我县加油站(点)绿化水平普遍偏低,绿化区内杂草丛生、黄土裸露、长期缺乏有效管理等现象较为突出,不仅严重影响服务行业窗口形象,而且与我县打造园林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为进一步绿化我县城市环境,根据县主要领导要求,现就做好加油站(点)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加油站(点)要按照设计要求对本站(点)范围内绿化区进行高标准绿化,必须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县内各石油分公司负责对所属加油站(点)绿化工作进行落实。
二、县园林管理局负责各加油站(点)的绿化规划设计和指导监督工作。
三、县园林管理局要于2012年8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各加油站(点)绿化工作进行验收。对措施得力、绿化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没有绿化或绿化效果差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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