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昌黎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昌黎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6日
昌黎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秦皇岛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办[2012]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昌黎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12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纠正和解决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 "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 新昌黎提供有力保证,以纠风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着眼于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再进行清理规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 "三集中" (部门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权力向首席代表集中、审批科室和首席代表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和 "三到位" (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审批事项大厅办结到位。)的要求,将所属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政务。
开展 "治庸提效能、服务促发展" 活动。以治庸问责、机关标准化建设和绩效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机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以治庸问责提升干部作风,以监督检查促进权力规范,以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项目建设、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持。狠刹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之风,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组织原则和纪律办事、不坚守工作岗位、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等问题。开展 "讲诚信、讲文明" 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活动。
全面规范行政行为,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监控机制,探索建立执法环节分离制度,对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实行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和罚款行为,较大幅度地减少收费、罚款项目和数额。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治理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整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税收、融资和招商引资环境,加快推进费改税和税收改革,严格落实税收优惠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国税、地税系统 "联合办税" 和 "同城通办" ,加快建立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度。开展重点联系小微企业活动。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外,全面放开经营,最大限度破除行业垄断。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政府公务人员从政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 "关注民生、优化环境" 万人问卷调查和重点企业(项目)评机关活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
(二)突出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县内大型零售商除向供应商收取进销差价、柜台租金、代销费、促销服务费外,严禁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严格执行河北省修订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化和扩大公路三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全县道路检查检测站点,推行联合执法和执法环节分离。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源头治理、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集中清理和规范公路限速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全县统一的公路电子监控网络。制定出台停车收费和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规范性文件,规范停车和救援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 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坚决纠正个人垄断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禁把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与罚没收入挂钩。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行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价格管理,召开听证会,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银监办、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昌黎支行。
4.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经营、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召开听证会,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制定出台资费套餐业务审批备案办法,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资费项目要全面、详细公开,群众办理业务时要发放用户资费明白卡。完善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坚决遏制垃圾短信、商业宣传短信扰民行为,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牵头单位:县国资办、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等教师有偿家教行为。严格规范学校食堂、书店、超市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问题。加强对 "小饭桌" 管理。清理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重点治理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 "特长生" 等收费行为。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严禁超出规定项目和标准乱收费、高收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新闻出版局)。
6.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专项清查,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乱收费问题。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调查摸底,组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办法,扩大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农工委。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建设局。
7.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 "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 和 "三好一满意" 活动,开展病人评医院活动,组织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出院病人对医院医疗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巩固深化以政府为主导、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扩展采购平台的配送、监管等功能。推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中标药品及价格的监管,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中标范围内用药。重点抓好对二级以上医院收费和药品招投标执行情况的检查。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公立医院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肃查处医疗领域乱检查、乱收费、开大处方、收红包和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坚决纠正套取医保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现象,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抓好药品使用合理性评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病历点评和用药合理性评价活动。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药纠风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工作
继续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按照 "三个一" 即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和一个好的工作业绩要求,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1.坚持评建结合、评纠结合。进一步加大纠的力度,重点解决重评轻建、重建轻纠、重结果轻过程等方面问题。
2.不断改进县级群众问卷评议方法,升级县级网上评议软件。
3.开展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评议,促进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
4.抓好专项评议。结合旅游立县战略,认真开展评议中层干部、学校、医院、重点窗口、重点景区和基层站所活动。
5.开展听证质询活动。重点对教育、卫生、交警(车管所)进行听证质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6.抓好工作整改。重点解决群众问卷评议和2012年 "关注民生、优化环境" 万人问卷专题调查活动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对重点问题解决情况挂账督办,全程跟踪,并纳入对各参评系统和参评行业协会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考核内容。
7.加大结果运用力度。积极探索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党委、政府有关考核体系的办法,扩大民主评议工作成果。
8.抓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推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普及和创新,努力构建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多种媒体联动的立体监督网络,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县直各参评系统、基层直评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四)继续深化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纠正政府系统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政府系统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法规制度规定。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从制定政策、公告、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严明考录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打击干扰考录和招聘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资格考试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编办、县财政局。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依法、文明、阳光征地拆迁。以治理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为重点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制定出台违规征地拆迁责任追究办法,对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规定。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分公司、电力公司昌黎客户服务中心
3.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工作,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县食安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
4.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不断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建设进度等情况,确保建设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强化全程监督,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从制定政策、公告、报名、候选、摇号、分配等各个环节,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协调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县工信局扎实推进企业减负工作,开展以矿山收费、道路交通收费、强征过头税费等为重点的专项集中行动,治理涉企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等问题。协调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规划局、县工商局等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 "各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的原则,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协调机制。纠风工作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的原则,细化任务分解,严格工作考核,确保任务落实。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开展好七项检查活动,开展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检查,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专项检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专项检查,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检查,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收费和药品招投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受理、快速反应、快速反馈结果。要强化办案手段,依法依纪办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或曝光,始终保持纠风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纠风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要以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为考核内容,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考核方式,强化纠风工作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要综合运用好考核结果,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要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目录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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