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昌黎县洪涝灾害救助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抗灾救灾工作,规范灾害救助程序,严格救助资金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昌黎县洪涝灾害救助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苏景文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费来文 县财政局局长
史福山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黄忠臣 县审计局局长
李长军 县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史福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监察局副局长陈凤义、县审计局副局长王焕刚、县财政局副局长赵永明、县民政局副局长牛国强担任。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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