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回族等少数民族“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昌各单位:
今年8月19日是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保安、乌兹别克、塔塔尔、塔吉克等10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回族等少数民族 "开斋节" 放假的通知》(秦政办〔2012〕86号)精神,逢开斋节,各机关、团体、学校、工厂和企事业单位的回族等10少数民族职工放假一天,工资照发;8月19日为公共假期,开斋节放假向后顺延至8月20日。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应给予调休或按规定发给加班费。各单位要安排好放假事宜,并以这个节日为平台,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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