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昌黎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昌黎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昌政〔2006〕65号)同时废止。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昌黎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秦皇岛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昌黎县域应对和处置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安全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运行、调度部门按照县域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检修、安装部门根据地区电网设备健康状况,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事件发生时,能有效进行处理,减少停电事件。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县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的恢复,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办公场所、重要用户及有特殊需求的用户的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危险性分析
电力生产设施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县域电网、城市配电网络或重要用户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
3.1.1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主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昌黎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3.1.2应急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昌黎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供电公司经理担任,供电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负责全面落实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
应急办公室值班电话:2056134(白天)、2056010(夜间)
3.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3.2.1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研究决定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重大部署和决策;
(2)就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国家或上级职能部门提出援助要求;
(3)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事件响应;
(4)决定披露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
(5)负责协调昌黎县各企事业单位做好电力抢修协调配合工作。
3.2.2应急办公室职责
(1)落实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2)收集并汇总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并报告;
(3)协调电力公司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制定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5)具体执行向公众披露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
3.2.3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各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与供电公司沟通协调,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和消防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扑救火灾、高空救援、电梯救援,处置趁停电之乱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3)县委宣传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做好舆情控制。
(4)、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调配抢险器材、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5)县工商局、县物价局:规范市场,稳定物价,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6)涉及气象、地质灾害等政府部门:负责昌黎地区气象、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针对雷电、霜冻、暴风雪、地震、海啸、暴雨、洪涝、泥石流等气象和地质灾害对电力设施的影响,及时做好灾情预报工作。
(7)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各单位分工负责,协调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各项工作。
4.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一级停电事件和二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4.1一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一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县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重要政治、经济用户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县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县域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对县域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县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对县域电网安全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4.2二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二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5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用户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地区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30%以上,50%以下。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加强对电力线路、设备的巡视,对重点线路、变台和特殊地段进行特巡、夜巡,做好线路的负荷控制,随时掌握负荷变化,加强对重载设备的分析,加强巡视和测温,做好监控工作,及时消缺,提前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
5.2预警行动
5.2.1二级预警启动:
5.2.1.1生产调度及时收听气象信息,密切掌握天气变化和发展趋势,做好记录,定期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根据应急指挥部决定向各抢修机构负责人发布进入和解除应急救援准备期的预警。
5.2.1.2各生产单位统一安排好值班。
5.2.1.3公司生产职能部门和变调工区对输变电设备、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等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案分析,做好相应的对策措施。
5.2.1.4各供电所、变电站要全面检查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消除。要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分析天气变化对本单位管辖设备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积极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确保电网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同时要安排值班,抢修抢险队伍到位进入备战状态。
5.2.2一级预警启动:
5.2.2.1生产调度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根据应急指挥部决定向各抢修机构负责人发布进入应急救援抢修期。
5.2.2.2一级预警启动后,供电公司应急抢修指挥部成员和其他抢修机构成员在本岗位全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抢修抢险队伍进入紧急临战状态,抢修物资及工器具装车,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5.2.2.3车辆司机日夜值班,做到车辆随时可以使用。
6.信息报告与处置
6.1应急抢修程序启动
6.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生产调度接到县调或运行单位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及成员。若现场情况已查明,生产调度直接通知抢修单位开始组织抢修。每一知情者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准确通知下一环节的事故信息接收者,不得延误。
6.1.2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的建议,
6.1.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6.1.4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6.1.5供电公司应急抢修指挥部成员及抢修队伍到达事故地点确认事故原因及事故范围,在抢修环境符合施工条件的情况下,立即开始事故抢修。
6.1.6抢修完毕后,抢修队伍负责人向生产调度报告工作完结,生产调度在向应急抢修指挥部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后,向所有进入一级预警启动的机构负责人通知解除一级预警启动。
6.2应急抢修时间要求
一级预警启动后,应急抢修指挥部人员集中地点在公司总值班室,接警后内人员在10分钟内到上述地点集合,根据所获得的信息简单碰头后,相关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一级预警启动后,接警抢修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做好出发准备,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物资保障组根据公司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配合各抢险队伍,保障物资的紧急及时调运。
各供电所抢险队伍集中地点在各自办公值班地点,在一级预警启动后,无抢修任务的抢修小组作为预备队,随时听候抢修总队长的调度。
7.应急响应
7.1一级停电事件响应
7.1.1事件报告
(1)发生一级停电事件时,供电公司各相关部室、车间负责人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置,并将有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及秦皇岛电力公司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7.1.2事件通告
(1)发生一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室、车间,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以及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室、车间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一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室、车间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应及时报告县政府。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身重要岗位、设备及场所的保卫工作的同时,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7.1.3应急处置
发生一级停电事件后,昌黎供电分公司调度室和有关部室、车间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各用户单位应予以配合。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昌黎供电分公司调度室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与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营销部负责配合昌黎供电分公司调度室,安排好配网负荷及大用户的送电工作。
--各检修车间、班组应按照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电力正常供应。
--保卫中心应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公共安全以及电力安全供应的重点部门、重要场所和抢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灭火救灾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车管中心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车辆的指挥与疏导工作,确保抢险物资的有效运输,保障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流服务中心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采购、运输工作,保证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停电地区的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的恢复用电。
7.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一级停电事件状态:
(1)县域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运行,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要用户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7.2二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二级停电事件时,由各部室、车间应急指挥机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置,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二级停电事件,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8.信息发布
8.1公司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收集汇总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组的领导下,拟定信息发布方案,采取适当方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由县委宣传部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8.2公司经理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接待,收集、跟踪、分析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正确引导新闻媒体。
8.3思想政治工作部、营销部等部门应配合经理办公室做好对公众和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缓解社会矛盾。
9.后期处置
9.1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后,由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处理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和经济处置体系。
9.3保险理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凡已购买财产及人员保险的,供电公司安监部应联系保险机构进行现场勘验,做好申请理赔工作。
10.应急保障
10.1 技术保障
生产技术部门应全面加强应急基础保障工作,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认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危害与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并对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10.2 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专业(部门)范围内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定期检查,以确保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10.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以及事故救援队伍的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10.4通信与信息保障
10.4.1供电公司调度室负责调度通信保障,所有运行设备的调度通信装置等应按要求投入,确保与变电站间的通信联络。
10.4.2各供电所、变电站确保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运行值班、巡视和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11.宣传、培训和演习
11.1宣传
各部门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11.2培训
各部门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习,并通过与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与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11.3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县级电力系统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检修车间、班组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12.附则
12.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昌黎供电分公司要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经上报县委、县政府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 "以上" 含本数, "以下" 不含本数。
12.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昌黎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
12.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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