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气象信息员纳入基层应急队伍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不断发生各类极端天气、恶劣天气和气象灾害。气象信息员队伍作为防范和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县应急处置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现将气象信息员纳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提高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的原则,兼顾县乡政府财力和人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建立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气象应急队伍。
二、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立即将气象信息员纳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区要明确一名主管副职,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编入气象信息员队伍,负责接收和传递气象预警信息,收集并向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强降雨、冰雹、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定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工作。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要坚持 "一专多能" 原则,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队伍专业优势,在做好突发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因气象灾害衍生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完善气象信息员队伍管理体制机制
各乡镇区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对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队伍人选、数量和规模。各级应急管理和气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技术指导,强化对信息员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定期开展气象信息员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增强信息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