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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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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昌黎县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昌黎县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秦皇岛市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网格化、网络化" (以下简称 "两网化" )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为依托,优化劳动保障监察资源布局,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实现主动预防式监察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发展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建设工程,在全县建立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信息汇集、上下联动的新型劳动监察工作方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网,实时掌握用工信息,实施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实现劳动保障有效监管范围从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预防转变,有效防控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为实现我县 "宜业宜居宜游,富庶文明和谐" 发展目标保障护航。
(一)第一阶段目标。
2012年底,全县实现 "两网化" 管理全覆盖,完成县乡两级网格划分,制定完成 "两网化" 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建设人员、场所、硬件 "三到位" ;完成网络硬件平台上安装、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软件工作,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劳动用工信息,建立集中管理信息数据库、台帐,实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组织 "两网化" 管理达标验收工作,工作目标达标率为80%以上;以网格为单位,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并利用网络按程序处理劳动监察业务。
(二)第二阶段目标。
2014年底,实现 "两网化" 管理工作标准达标率为100%,进一步完善 "两网化" 管理的各项内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并力争超过工作标准。
三、工作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通过健全和完善县、乡镇区(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体系,将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自上而下划分为若干网格,同时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建立 "统一协调、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 的监管体系。
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是在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一)监察网格的划分。
按照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及用人单位的分布监察网格分为县、乡两级网格。
1.一级网格,包括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乡镇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管理。一级网格划分为四个区,每个区包含几个二级网格,配备两名专职监察员定向监管。
2.二级网格,以乡镇区为单位,结合社区、用人单位的分布将所包含的街道、村科学的划分出责任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分区负责。
(二)机构设置。
一级网格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全县网格的监管并指导各乡镇区开展工作。二级网格的办公室设在各乡镇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的采集,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1.各乡镇区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三人以上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责任网格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监管,调查处理一般劳资纠纷案件,配合专职监察员开展执法活动。
2.二级网格内如有重点大型企业可实行联络员制度,由用人单位推选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专门对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报送用工信息,生产经营状况,调解本单位的劳动纠纷。
3.在用人单位较多,劳动者密集的乡镇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三)硬件设施保障。
完善硬件设施是建设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区要把落实 "两网化" 管理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加大资金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1.各乡镇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悬挂明确的标牌,并具有接待投诉举报、调解纠纷的功能区。
2.每个劳动保障事务所至少配备一台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要求的计算机,配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开通办公、举报投诉电话,有条件的乡镇区要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障监察服装及移动办公终端设备。
(四)工作职责。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制定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及监管示意图,对各乡镇区 "两网化" 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全县 "两网化" 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建立我县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的电子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对用人单位依法实施保障监察,对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乡镇区工作职责。完成本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采集,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本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受理举报投诉,调解一般劳资纠纷,重大案情及时上报;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四、监管方式方法
(一)信息采集。
各乡镇区要发挥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按照 "一街一次、一户一表" 的原则,对网格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填写《用人单位信息采集表》由专人负责输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系统,如用人单位发生变化,要随时进行更新。
(二)动态监管。
对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信息系统,及时对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重点监管。
网格内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1.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2.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发生欠薪2个月以上;3.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4.用人较多的私营企业、合资企业;5.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建设,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区要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作为 "十二五" 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议程,成立具体工作机构,确保 "两网化" 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协调联动,强化管理。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 "网格、经费、人员、工作" 四到位要求,密切联系,加强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落实到位,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阶段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 "两网化" 工作管理办法,对各乡镇区 "两网化" 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确保全县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县督查室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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