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环境,建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适应的行政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作如下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由注重事后公开转向事前事中公开、由注重结果公开转向全过程公开
1、规范公开内容。各乡镇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将办事政策、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及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等全方位公开。县直各部门要制定出台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标准》,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符合民情、反映民意、珍惜民力、集中民智的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机制。推动政务公开由注重事后公开转向注重事前公开,由注重结果公开转向行政运作全过程公开。对涉及社会群众和单位内部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对外公开的办事结果》和《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内公开事项的实施意见》抓好落实。
2、推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如金融、电力、电信、公交、学校、医院、水、暖等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
3、重大事项.预公开。各级各部门的重大行政管理和行政决策,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全面推行预公开,将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调整、完善后,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
二、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探索适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的公开形式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栏、会议、文件等相对固定的公开形式;依托电子政务,推动网上公开。借助我县党建网,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平台,公开各级政府部门不涉密的红头文件,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透明度。
2、建立和推行听证制度。各级各部门对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事项,在行政决策前和具体运作过程中都要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再组织实施。
3、强化运用市场机制公开形式,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职能特点,对重大工程、大宗物资购进和处理等重点事项,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开拍卖,杜绝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
4、强化便民卡公开形式。各级各部门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承办人、联系电话等印制便民卡,自觉接受监督。
5、全面推行点题公开形式。各级各部门都要设立点题公开栏和点题公开箱,做到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变 "政府部门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 为 "群众想知道什么政府就公开什么,群众想知道什么程度就公开到什么程度" ,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深化指定公开形式。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于通过调查、走访、咨询和投诉等形式掌握的群众想了解的政务内容,指定相应部门进行公开,各部门对指定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全面予以公开,不得推诿、拖延。
三、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开展视察或评议活动。今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每年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视察或评议,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乡镇各部门都要聘请一定数量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在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对各部门重大事项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进行听证,实施有效的监督。
3、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和工作过错追究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事项及证、牌、照发放等明确承诺办法、办结时限、服务标准、违诺追究及保证措施等,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自动出示《监督卡》,以强化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识。
四、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提高全县政务公开的总体水平
1、进一步完善 "公开制、承诺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过错追究制" 四制并举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单位的 "四制" 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
2、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行风评议工作相结合,建立和完善 "首问责任人、双休日预约、领导接待日、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全程跟踪服务制、特事特办制" 等便民利民措施,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化办公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对于上述服务措施要制定出具体文件,明确办法和服务内容。
3、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发表工作。对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及实施情况,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发布公告、通报、召开信息发布会、领导人电视讲话、访谈、撰文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4、实行目标管理。将政务公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应的科室,由主管领导督促落实。各科室要将任务分解到人,各责任人在每次公开之前,负责收集公开资料。公开内容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以后予以公布,同时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
5、强化动态管理。重点加大信息反馈和检查备案两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结和信息宣传,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撰写工作,交流政务公开工作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每季度首月5日内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一次情况。对重要情况随时反馈。
6、实行乡镇、村同步公开。各乡镇政务公开中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公开内容要实行同步公开。
二○○四年九月二日
公开程序:经内部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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