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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和废止公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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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字20243精神经县政府批准,自2024年5月24日起启用昌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枚公章“昌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昌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昌黎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及原“昌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公章印模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启用公章的印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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