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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7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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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调字〔2012〕62号)的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我县开展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为确保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粮食生产统计工作。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是国家制定粮食产业政策的依据,也是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排,县级享受国家和省财政粮食生产奖励及补助政策的直接依据。各有关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方法与时间。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粮食作物和小品种粮食作物两部分。对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对其他小品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小区域估计等方法进行估算。我县粮食抽样调查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对抽中乡镇统计员和村辅助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5月份正式调查。
三、严格组织实施。我县的粮食抽样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昌黎调查队牵头,会同县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办法,搞好粮食生产统计,确保全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准确可靠。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抽中调查村要成立由村书记、村主任及有经验的村民组成的抽样调查小组,负责协助调查。
附件:抽中调查乡(镇)村名单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抽中调查乡(镇)村名单

乡镇名称
行政村名称
普查小区
荒佃庄镇
大营村
1普查小区
荒佃庄镇
信庄村
4普查小区
荒佃庄镇
大营村
3普查小区
安山镇
牛各庄村
5普查小区
龙家店镇
铁庄村
2普查小区
泥井镇
崔家坨村
4普查小区
靖安镇
胡家庄村
6普查小区
新集镇
槐冯庄村
2普查小区
刘台庄镇
东窑窠庄村
4普查小区
刘台庄镇
小滩西村
1普查小区
茹荷镇
茹荷村
4普查小区
茹荷镇
胡草科村
2普查小区
大蒲河镇
茂道庄村
2普查小区
朱各庄镇
指挥村
4普查小区
朱各庄镇
朱各庄村
5普查小区
团林乡
坨上村
2普查小区
团林乡
王官营村
3普查小区
葛条港乡
董家营村
3普查小区
马坨店乡
前马坨村
7普查小区
马坨店乡
施各庄东村
2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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