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调字〔2012〕62号)的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我县开展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为确保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粮食生产统计工作。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是国家制定粮食产业政策的依据,也是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排,县级享受国家和省财政粮食生产奖励及补助政策的直接依据。各有关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方法与时间。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粮食作物和小品种粮食作物两部分。对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对其他小品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小区域估计等方法进行估算。我县粮食抽样调查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对抽中乡镇统计员和村辅助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5月份正式调查。
三、严格组织实施。我县的粮食抽样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昌黎调查队牵头,会同县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办法,搞好粮食生产统计,确保全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准确可靠。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抽中调查村要成立由村书记、村主任及有经验的村民组成的抽样调查小组,负责协助调查。
附件:抽中调查乡(镇)村名单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抽中调查乡(镇)村名单
乡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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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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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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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佃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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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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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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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佃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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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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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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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佃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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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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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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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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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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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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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家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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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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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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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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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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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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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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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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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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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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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冯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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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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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台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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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窑窠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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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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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台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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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滩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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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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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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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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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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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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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草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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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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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蒲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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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道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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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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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各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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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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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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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各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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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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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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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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坨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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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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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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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官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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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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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条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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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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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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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坨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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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马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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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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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坨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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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各庄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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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普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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