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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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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昌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8


昌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昌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拟征收位于东至荒佃庄镇昌黎皮毛交易市场土地,西至荒佃庄镇荒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荒佃庄镇昌黎周庆恩中学土地,北至荒佃庄镇荒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1.376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二)昌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东至荒佃庄镇昌黎皮毛交易市场土地,西至荒佃庄镇荒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613县道,北至荒佃庄镇昌黎皮毛交易市场土地的土地,面积0.441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昌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拟征收荒佃庄镇荒佃庄村土地1.3761公顷,其中农用地1.3761公顷(耕地0.3809公顷、林地0.9952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昌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拟征收荒佃庄镇荒佃庄村土地0.4415公顷,其中农用地0.4415公顷(耕地0.35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833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荒佃庄镇荒佃庄村土地共计1.8176公顷,位于我县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53.9827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荒佃庄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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