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我县现有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中,“你县政府要将本辖区所有矿山企业(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逐一明确日常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对我县现有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一、现有矿山企业情况
我县目前共有矿山企业4家。一是昌黎县华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坎上铁矿,矿区面积2.6784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2年3月27日起至2032年3月27日止。该企业目前处于筹建期,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昌黎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闫庄铁矿,矿区面积3.675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31年10月8日止。该企业目前处于筹建期,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秦皇岛东凯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昌黎县小滩地热矿,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7月10日到期,目前处于封停状态,正在办理延续开采手续。四是秦皇岛东凯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昌黎县李埝坨地热矿,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5月10日到期,目前处于封停状态,正在办理延续开采手续。
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
对昌黎县华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坎上铁矿和昌黎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闫庄铁矿两家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在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监管。
对秦皇岛东凯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昌黎县小滩地热矿和秦皇岛东凯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昌黎县李埝坨地热矿两家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在企业取得采矿许可并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前,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企业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在企业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后,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监管。
昌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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