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1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后坨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2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东魏官营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三)3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崔家坨村的土地,面积0.0503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四)4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陈官营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五)5、8、12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西北庄村的土地,面积0.148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六)6、10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后北庄村的土地,面积0.0990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七)7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牛心庄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八)9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泥井一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九)11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李成庄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13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新金铺二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一)14、19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夏庄村的土地,面积0.0984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二)15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金庄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三)16号地块,拟征收马坨店乡庄窠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四)17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才庄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五)18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秦庄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六)20、21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堡子村的土地,面积0.0990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七)22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前刘坨村的土地,面积0.049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八)23、24号地块,拟征收荒佃庄镇大营村的土地,面积0.0990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十九)25号地块,拟征收刘台庄镇西窑窠庄村的土地,面积0.5040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后坨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东魏官营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3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崔家坨村的土地0.05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503公顷(园地0.0503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四)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4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陈官营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五)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5、8、12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西北庄村的土地0.1485公顷。其中,农用地0.1485公顷(林地0.148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六)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6、10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后北庄村的土地0.09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0公顷(耕地0.0015公顷、园地0.097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七)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7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牛心庄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八)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9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泥井一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九)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1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李成庄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耕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3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新金铺二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4、19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夏庄村的土地0.09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984公顷(园地0.0489公顷、林地0.0433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62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5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金庄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耕地0.0182公顷、园地0.0313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三)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6号地块拟征收马坨店乡庄窠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四)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7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才庄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五)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8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秦庄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六)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0、21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堡子村的土地0.09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0公顷(耕地0.049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七)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2号地块拟征收泥井镇前刘坨村的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八)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3、24号地块拟征收荒佃庄镇大营村的土地0.09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0公顷(其中耕地0.049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49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十九)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5号地块拟征收刘台庄镇西窑窠庄村的土地0.5040公顷。其中,农用地0.5040公顷(园地0.05040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泥井镇后坨村、东魏官营村、崔家坨村、陈官营村、西北庄村、后北庄村、牛心庄村、泥井一村、李成庄村、新金铺二村、夏庄村、金庄村、才庄村、秦庄村、堡子村、前刘坨村、马坨店乡庄窠村、荒佃庄镇大营村、刘台庄镇西窑窠庄村共计1.6922公顷,位于我县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50.2583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泥井镇、马坨店乡、荒佃庄镇、刘台庄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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