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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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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619


昌黎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1号地块,拟征收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后钱庄村位于东至昌黎县碣石路,西至昌黎县经五南路,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后钱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县远博悦府小区土地,面积1.0386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2号地块,拟征收昌黎镇八里庄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八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八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八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八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2.8539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后钱庄村的土地1.0386公顷。其中,农用地1.0386公顷(耕地0.9529公顷、林地0.069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3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号地块拟征收昌黎镇八里庄村的土地2.8539公顷。其中,农用地2.8539公顷(耕地0.0114公顷、园地0.3942公顷、其他农用地2.4483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后钱庄村、昌黎镇八里庄村土地,共计3.8925公顷,位于我县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10万元/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245.2275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昌黎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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