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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5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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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619


昌黎县2025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1号地块,拟征收靖安镇达子营村位于东靖安镇达子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靖安镇达子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达子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靖安镇达子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17.2122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2号地块,拟征收靖安镇靖安南街村位于东靖安镇靖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靖安镇靖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靖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靖安镇靖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4.7221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三)2号地块,拟征收靖安镇靖安北街村位于东靖安镇靖安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靖安镇靖安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靖安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靖安镇靖安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3.0459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3号地块,拟征收靖安镇达子营村位于东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西至靖安镇西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达子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靖安镇王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0.9759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昌黎县靖安镇达子营村的土地17.2122公顷。其中,农用地17.2122公顷(耕地5.8932公顷、林地0.9390公顷、草地0.0031公顷、其他农用地10.3769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号地块拟征收昌黎县靖安镇靖安南街村的土地4.7221公顷。其中,农用地4.6123公顷(耕地0.4243公顷、其他农用地4.1880公顷)未利用地0.1098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号地块拟征收昌黎县靖安镇靖安北街村的土地3.0459公顷。其中,农用地3.0222公顷(耕地0.0737公顷、林地0.2189公顷、其他农用地2.7296公顷)未利用地0.0237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3号地块拟征收昌黎县靖安镇达子营村的土地0.9759公顷。其中,农用地0.9759公顷(耕地0.8832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7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靖安镇达子营村、靖安南街村、靖安北街村土地,共计25.9561公顷,位于我县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0000万元/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766.9312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靖安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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