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我县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县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北省定价目录》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3〕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核定我县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因我县殡仪馆未设守灵间也未开展遗体整容、遗体防腐业务,所以只核定吊唁设施设备租赁收费标准:
1.小型告别厅(50平方米):40元/间·20分钟(超时不再收费)。
2.大型告别厅(300平方米):180元/间·20分钟(超时不再收费)。
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详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一)请你局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督促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拆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二)殡葬服务机构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自觉接受民政、市场监管、发改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均由治丧群众自主选择,严禁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四)除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机构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自主确定。
三、执行日期
此标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昌黎县物价局与昌黎县民政局转发《关于明确我市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昌价〔2000〕第30号)同时废止。
附件:昌黎县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昌黎县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延伸服务类别 |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吊唁设施设备租赁 | 1 | 小型告别厅 (50平方米) | 元/间·20分钟 (超时不再收费) | 40 | 提供遗体瞻仰台、音响设备及花圈摆件;帮助摆放遗体、哀乐启停控制;引导吊唁人员有序进入、离开大厅。 |
2 | 大型告别厅 (300平方米) | 元/间·20分钟 (超时不再收费) | 180 | 提供遗体瞻仰台、音响、话筒等设备;提供休息室一间,配备沙发、茶几、空调;指导摆放花圈、挽联、遗像、逝者生平照片;引导家属、亲友完成瞻仰、鞠躬、致辞等环节;提供黑纱、小白花等悼念用品;帮助家属规划告别仪式流程,解答相关流程疑问。 |
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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