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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4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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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 "最多跑一次" 改革的安排部署,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了2018年第一批 "最多跑一次" 事项清单,并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进 "最多跑一次" 改革是国务院、省政府进一步深化 "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是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确保公布的事项在材料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最多跑一次" 。

二、及时公布。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将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涉及事项的到现场次数、办理流程、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等进行修订,并明确标注 "最多跑一次"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公布本部门 "最多跑一次" 事项及其办事指南和申报材料。

三、深入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推进 "最多跑一次" 向基层延伸,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推动实现 "最多跑一次" 改革全覆盖。

四、加强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 "最多跑一次" 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设备配置,注重实效,杜绝只承诺不落实等问题。县督查室要将各部门推进 "最多跑一次" 改革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并对 "最多跑一次" 改革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人员,按照程序严肃问责。

附件:2018年昌黎县第一批 "最多跑一次" 事项汇总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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