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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6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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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116

 

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C1-C4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坎上的土地,面积0.2072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39号),用于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C5-C8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庄村的土地,面积0.2072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39号),用于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C1-C4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坎上村集体土地0.2072公顷。其中,农用地0.2072公顷(林地0.15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18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C5-C8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庄村集体土地0.2072公顷。其中,农用地0.2072公顷(耕地0.0892公顷、林地0.1180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朱各庄镇坎上村、庄村土地共计0.4144公顷,位于我县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12.3077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朱各庄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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