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C1-C4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坎上村的土地,面积0.2072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39号),用于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C5-C8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下庄村的土地,面积0.2072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39号),用于秦皇岛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4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C1-C4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坎上村集体土地0.2072公顷。其中,农用地0.2072公顷(林地0.15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18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二)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C5-C8号机位拟征收朱各庄镇下庄村集体土地0.2072公顷。其中,农用地0.2072公顷(耕地0.0892公顷、林地0.1180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朱各庄镇坎上村、下庄村土地共计0.4144公顷,位于我县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12.3077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朱各庄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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