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昌黎县 "十三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5日
昌黎县 "十三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
建设规划
为科学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全县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市 "十三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 的老龄工作方针,立足昌黎,服务京津冀,着力加强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幅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进一步壮大老龄产业,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确保老年人生活幸福有尊严,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重视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多元发展、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家庭和个人的基础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的主体作用、市场的决定作用,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在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独和经济困难等老人的服务需求。
精准发力, 综合施策。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效破解养老难点和问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科学综合及时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构建更加完备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多支柱、全覆盖、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城乡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升。
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全县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
基本建立结构合理、标准规范、竞争有序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老龄产业市场初具规模,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公办敬老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管理不断优化,打造 "健康养老" 昌黎品牌。
建立基层组织完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老龄社会管理体系,促进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健全和完善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要求相适应、职责明确、协调运转高效的老龄工作体系。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为健全,引导各乡镇区结合本地特色,创新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管理工作,基本实现村(居)老年社会组织全覆盖。
"十三五" 期间全县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类 别 | 指 标 | 目标值 |
社会保障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5 | |
养老服务 |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 不超过50% |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不低于30% | |
健康支持 | 老年人健康素养 | 提升至15%以上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达到75% |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 35%以上 | |
精神文化生活 |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 达到50% |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20%以上 | |
合法权益 | 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 | 95%以上 |
社会参与 |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5%以上 |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90%以上 |
二、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有关涉老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老年维权工作体制,推动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老龄委在开展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与服务各项工作中,加大对弱势人群的关注力度,发挥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处化解涉老纠纷,努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建立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障制度。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贯彻 "共享" 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多支柱、广覆盖、衔接紧、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2.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3.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重点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疾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提高老年社会福利水平。完善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老年人给予补贴。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继续加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示范点建设力度,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凡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养老服务规划,以每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套建设指标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由所在乡镇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进行配置。到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70%以上乡镇,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紧急援助等服务项目。
2.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到2020年,建立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支持政策。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鼓励民间资本整合和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社会资源,兴办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境外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对新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对原有从业人员全部进行轮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引入第三方评估,实行评估报告和社会公示。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
3.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新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增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政策支持。鼓励部分二级医疗机构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持续推进爱心护理工程建设。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三)加快老年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
1.重视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护理院和康复医院。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2.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主要慢性病老年病人健康指导、管理与综合干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提高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率,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3.提升老年人康复保健水平。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1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和常规体检。
(四)营造老年宜居生活环境。
1.推进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2.开展老年人家庭关爱行动。强化子女赡养责任,完善家庭养老功能。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老年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组织开展 "老年温馨家庭" "老年和谐社区" 创建活动。
3.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推动孝亲敬老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继续开展 "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 "敬老月" 和 "老年节" 等系列活动。
(五)发展壮大老龄产业。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老龄用品和服务名录,将老龄用品的生产和流通纳入相关产业扶持政策范围。
2.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产品用品市场监管,健全标准规范,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市场行为。
3.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吸引养老服务企业入驻,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鼓励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扶持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
4.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慈善公益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业。
5.强化行业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依法管理、行业组织规范自律、服务实体自主运营的管理新格局。大力培育专业性中介机构,鼓励中介机构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提供评估、咨询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
(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教育。到2020年,全县至少拥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区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提高老年人学习教育参与率。
2.发展老年体育。到2020年,要依法登记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80%街道和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逐步形成并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
3.繁荣老年文化。鼓励扶持影视制作机构、出版部门制作出版更多老龄题材的影视作品、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网络出版物,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积极支持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老龄专栏,加大老年文化传播和老龄宣传工作力度。支持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4.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健全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督促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活动。鼓励城乡社区为老年人精神关爱提供活动场地、工作条件等支持。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建立老年志愿者登记制度,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的15%以上。
(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入手,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等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开展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学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2.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监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多部门快速反应联合查处综合治理等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寻求法律帮助。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到2020年,县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村(居)建立工作站或联系点,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95%以上。
(八)创新老年社会服务管理。
1.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在村(居)委会配备专职老龄工作人员,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2.深入细致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老年人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发挥正能量,结合老年人思想实际,积极探索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
3.建立新型老年人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鼓励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把《规划》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抓好责任落实。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形成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合力,有序推进 "十三五" 期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注重部门协同。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县发改局要将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卫计局、县民政局要做好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衔接,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要将取得卫生执业许可并按规定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县国土局要切实保障为老服务的土地供应。县规划局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用地的布局。县建设局要会同县残联、县民政局做好适老住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
(三)加大财政投入。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障老龄工作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留存部分不少于50%、体育彩票公益金留存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养老事业。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等多方投入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四)深化机制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特许经营、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和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实现为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多元化和规范化,形成养老服务市场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老年人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的现代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局面。
(五)加强老龄工作宣传,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养老服务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专业教育力度,持续壮大志愿者队伍,并倡导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养老志愿服务队伍。探索老年基层基础和自身素质建设,积极调动基层老龄干部的工作热情,全面促进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六)完善考评监督。老龄委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发布考核结果。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区或部门予以表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乡镇区或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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