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县政府管理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成立昌黎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该领导小组不列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业普查办公室,指导村一级建立普查工作组,广泛动员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助做好普查工作。其中,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昌黎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普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方面的事项;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昌黎调查队、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和县旅游文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网络舆情等方面的事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国家统计局昌黎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县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方面的事项;县人社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方面的事项;县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村及乡镇机构建设方面的事项;县水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水利设施方面的事项;县数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普查要素保障
(一)建强普查队伍。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称“两员”)。从有关单位商调兼职的“两员”,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员需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基本操作,能够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需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二)做好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落实好“两员”经费、遥感测量经费、普查信息化经费等,并加强普查经费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县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依法查处并曝光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创新方法手段,推动数据共享。加强手持移动终端、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共享,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建共治共享。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开展普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要优化培训模式,构建“理论+实操+案例”的课程体系,为普查工作提供智能化辅助。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农业普查政策和制度,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积极参与普查。
附件:昌黎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昌黎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吴学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继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战江 县统计局局长
付 瑜 国家统计局昌黎调查队队长
万 凯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晓娜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志勇 县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主任
刘艳丽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平生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志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向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卫江 县水务局副局长
韩兴娜 县数政局副局长
陈国明 县林业中心副主任
刘继才 县资源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
苏万峰 国家统计局昌黎调查队三级主任科员
张利光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
靳文珍 县旅游文广局党组成员
昌黎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平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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