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财政局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昌财〔2018〕3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 "放管服" 改革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省财政厅对截至2018年9月15日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冀财税〔2018〕80号),请按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冀财税〔2018〕80号)
昌黎县财政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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