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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1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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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今年3月上旬,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并下发了通报。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检查,总体上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我市的卢龙县某行政执法部门被查出行政处罚行为不规范而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批评,并将于近期进行第二次检查。此事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菅瑞亭亲自批示,一并决定在近期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的行政处罚行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切实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政府职能转变、 "双提" (提高工作质量、提速工作过程)、加强行政能力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行政执法列入重要的工作议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本系统内部的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切实规范好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

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执法基本功的训练,加强其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运用能力。培训时要突出执法程序的讲解、运用和掌握,程序意识的增强和执法工作重要性、规范性意识的提高,增强证据收集、分类、判断和综合运用的能力。同时,还要将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作为本部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案卷质量上下功夫,强化对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文书使用和归档能力,促使执法人员在文书使用上符合法定程序,提高案卷管理的规范化程度。

3、为迎接省、市政府的第二次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现在起,对各自的行政处罚案卷再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一定要加大检查力度,按照省政府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评分标准(昌政办[2004]46号)逐项进行打分,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2)违法事实、调查取证是否清楚、充分;

(3)处罚依据是否适当;

(4)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罚缴分离;

(6)处罚案卷归档是否规范。

各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从服从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出发,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近期,县政府法制办将对行政执法重点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本部门的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7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4、县政府将于8月8日,利用两周时间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再次进行检查,凡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仍存在问题的,县政府将对其通报批评,并直接追究一把手责任。同时,各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对出现问题的案卷,直接追究经办人的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切实把我县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行为 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18日印


公开程序:经内部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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