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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6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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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

昌黎县2026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2.0833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小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小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2.5832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龙家店镇小心庄村和燕庄子村集体土地4.6665公顷,其中农用地4.6665公顷(耕地4.6530公顷、林地0.0135公顷)。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拟征收龙家店镇小心庄村和燕庄子村共计4.6665公顷位于我县V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138.5951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龙家店镇人民政府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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