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于2023年8月2日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0日通过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河北青年报》、现场张贴三种方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由于目前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现进行补充公示。
一、规划变更情况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由57.55平方公里调整至18.9679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调整为2022-2035年,其他内容不变。规划变更后主要内容具体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报告书网络链接及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mPmCL39z7eGqImDlKLpTQ 提取码: x55r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请联系评价单位。
三、公示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4月7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报告书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规划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董主任 电话:15033578272 |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11-66036383 |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