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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8日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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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历届全会精神,立足法治昌黎建设主题,贯彻省、市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进一步加快,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昌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持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简化用地流程,提前介入项目用地选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积极推进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各项准备工作,2021年完成建设用地组卷6个,全卷时限全部压缩在2个月内。精简审批环节,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备案类项目审批时限由38、37、3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30、29、25个工作日以内。实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制,向社会公布了三大类共136项可代办事项,涉及经济开发区项目审批事项41项。

(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形成《昌黎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并面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变相审批,取消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以及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等备案环节,取消附属绿化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现场勘验环节。工改系统完成并联审批302件。实施入园项目免费共享区域评估成果,空港园区完成全域考古调查勘探,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完成全域环境影响评价,循环经济产业园完成全域水资源论证等。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169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63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133项;开展双随机抽查135次,跨部门抽查4次,开展抽查113次,抽查市场主体1447户(市场主体达3.8万多户),结果公示率100%。金融风险和无照经营排查工作,依托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排查投资及咨询类企业21户,其中6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销2户。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698户次,补办营业执照53户,查处无照生产经营案件数3件,罚没金额10万余元。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速。全县18个部门的46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全流程网办率达100%。在政务大厅增设 "百事通" 综合业务窗口,梳理 "百事通" 事项64个。推进企业开办跨域通办,实现企业开办 "全市域" 通办。

二、规范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调研。通过调研对我县乡镇综合执法队人员、设备等配备情况,承接的行政处罚执行情况,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的工作阻力等重点内容有了更加具体、深刻的认识,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积累了实操经验。

(二)积极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县交通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了监督和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规范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过清理,全县持有有效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为959人,完成2021年执法证年检培训考试工作,组织、指导今年新增的符合条件的89名执法人员进行证件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申领工作以及老证件网上注销工作,为依法执政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执法保障。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道对综合行政执法用车按照规定喷涂执法标识。

(四)组织行政执法单位罚没许可证办理及年检。加强罚没财物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动态调整事项清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归纳汇总。

(六)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办理复议案件,注重事实认定,严格复议程序,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推敲,共办理复议案件16件,没有经过复议后又败诉的情况。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动对接,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构建法治社会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结合疫情期间不搞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活动,不再进行外出及居住地变更审批等要求,通过微信平台组织学习、思想汇报,通过线上形式教育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在矫人员233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405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2172人。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访制度,配合县、镇乡主要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协助调处案件300余件,全县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助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建立镇乡调委会17个,村(居)调委会441个,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3个,个人调解室4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684人。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90件,调解成功687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法律服务中心1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441个,真正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12的 "最后一公里" 。同时,建立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和441个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开通12348热线咨询业务,开辟 "绿色通道" ,实行电话预约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效率。

(二)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以加强行业自律为重点,积极发挥公证工作证明、监督、服务、沟通的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三)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领域,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做到刑事全覆盖,民事应援尽援,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其中刑事案件305件,民事案件56件,认罪认罚案件392件,实现 "应援尽援" 。

五、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培树法治意识

(一)立足建强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拟定《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及责任分解表》,通过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审议稿,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制定出台正式文件,为 "八五" 普法谋好篇、开好局。

(二)立足服务发展,实施重点重抓。加强宪法、民法典宣传,将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纳入 "八五" 普法工作重点,作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确保宪法、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结合 "法治九进" 特别是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共张贴标语、悬挂横幅30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余辆、播放疫情防控法律常识3.5万余场次,覆盖率达100%,为全县保持疫情防控 "四零" 成果做出了贡献。 

(三)立足优化载体,提升普法实效。突出 "12.4" 国家宪法日、 "4.15国家安全日" 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线上优势,通过 "昌黎普法" "昌黎县公共法律服务" 等平台推送一些不容忽视的法律法规,利用 "互联网+" 采取 "个人自学+集中研讨" "线上流动学+线下固定学" 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学法渠道。县司法局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推出法制民生等专题栏目,深入开展 "法律进乡村" 、送法进集市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法律社会氛围。特别是积极培育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成汇文宪法主题公园,打造昌黎法治文化品牌。

一年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相关要求,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县法律援助中心编制已批准,但还未实体运行;律师身兼多村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还不尽人意,不够扎实。二是后续监管还不严,近年来实施了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但跨部门间联合监管还不够,缺乏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有效性机制。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有待提高,由于专职调解员不足,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今后工作中,深入推进 "八五" 普法,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人民调解等工作,全力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昌黎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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