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黎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美丽昌黎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县政府办公室制发《昌黎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拓展深度和广度。认真贯彻《条例》,持续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推进清单目录深层次应用,实现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融合。2023年,各乡镇、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等政府信息4205条。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避免不必要的行政争议。2023年,各乡镇、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件,办结答复167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提起行政诉讼13件。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县政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集中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实现了河北省数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秦皇岛)信用双公示系统、河北政务服务网对接,市场主体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同步公示。二是加强项目投资领域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在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秦皇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秦皇岛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在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事后公开。另外,实现了秦皇岛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秦皇岛)信用双公示系统对接,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可同步公示。三是加强办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动态更新了昌黎县2023年权责清单、昌黎县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昌黎县2023年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昌黎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含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包括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举报途径(电话、网站、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责任人、责任领导等信息。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7月初,新版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上线,网站页面结构风格视觉性凸显。同步开通手机版,网站页面展示自动适配手机屏幕。完成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提供字体放大、调整配色、语音播报等多项功能。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强化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设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能力。
(五)强化政务公开督导检查。5月份,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第三季度,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实现了乡镇、部门全覆盖,发现各类问题17个,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5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7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552 | ||
行政强制 | 88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48.4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7 | 1 | 16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9 | 1 | 5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7 | 8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17 | 17 | |||||||
(七)总计 | 166 | 1 | 16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2 | 0 | 0 | 3 | 10 | 0 | 0 | 2 | 12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昌黎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先进县区、群众诉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进步空间。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经常变化,导致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高,工作缺乏连贯性。二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规范,超期答复、不按照规定答复问题还存在。四是公开渠道和载体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水平还要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昌黎县将进一步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乡镇、部门开展好依申请公开办理、重要文件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昌黎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