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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财政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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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昌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昌依法行政办〔2016〕1号)文件和《责任分解表》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现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我局始终重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并将该项工作贯穿全年始终,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规范行政行为。年初,制定领导班子学法计划,规定每季度班子专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1次,全年不少于4次,先后集中学习了国家有关规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政策、税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局 "一把手" 带头讲法制课一期。

(二)认真组织,全员参加县司法局、县法制办组织的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三)积极组织参加县法制办公共法律培训考试,全局执法人员获得法律培训考试合格证。

(四)全年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我局组织的《税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五)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年检考试。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文件精神,我局对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及一次性支出5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了详尽的制度规定,以保证决策机制的科学和完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上级安排,我局今年进行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检查、会计监督大检查、非税收入大检查等多项专项资金检查,有的是全面检查,有的是进行随机抽查,每次检查均有详细的检查底稿,双方签字认可以及整改记录,符合法定程序并且不会因怕麻烦、工作忙等原因省略某些工作,做到了公正、严谨、文明执法。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内部监督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河北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对单位内部以及督促乡镇财政所对人员配备、资金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现金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票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且随时接受审计和人大政协的监督。

五、2016年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

1、 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43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共计10项(详见附表)。

六、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按规定每年必须参加法制办举办的法制培训,平时会议除领导安排工作外多带有培训意义,让职工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财政部门及县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法规除对口股室必须认真学习外,还组织全局职工学习。视频会议相关股室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落实保障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不断培养财政干部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的观念。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全体职工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并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法制观念深入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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