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昌黎县兴国精密机件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 "绿色制氢、储氢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昌黎县兴国精密机件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绿色制氢、储氢项目
建设地点:昌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昌黎县兴国精密机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利用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建设制氢设备设施、储罐、减压阀组箱、输气管路及支架、工艺控制系统、安防控制系统、电气配套其它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单日可产氢300000Nm3,并可产出氧气150000Nm3。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昌黎县兴国精密机件有限公司现状废气、废水、噪声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理。目前昌黎县兴国精密机件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322676023560H001P(有效期:自2022年06月14日至2027年06月13日止)。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昌黎县兴国精密机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海涛;电话:15931915970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pxgeVhzo3qjuey4_vYldw 提取码:muoh)绿色制氢、储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昌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昌黎县兴国精密机件有限公司,电话:15931915970、收信人姓名:史海涛)、电子邮件(xgjmjj@sina.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