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昌黎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内容详见附件),为体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7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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