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调查征集

《昌黎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 【打印】 分享至: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5号)、《秦皇岛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秦政规〔2017〕1号)及《河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冀依法行政办〔2020〕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昌黎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并进行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5月13日,公示期内,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司法局,联系人:佟潇,联系电话:2024407,电子邮箱;clfzb@163.com。

附件:《昌黎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征求意见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