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提高公众参与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昌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智慧昌黎(一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内容详见附件)。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意见和建议反馈邮箱:clfzggj@126.com
2.意见和建议反馈电话:0335-2022836
3.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昌黎县市民中心,邮编:066600。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5日